为规范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工作,科学选拔优秀人才,根据教育部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命题原则
1.试题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的基础理论、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,以及运用所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;
2.试题应避免出现学术界尚有争议的问题,并不得有政治性的错误。
二、命题教师要求
1.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;
2.教育经验丰富、学术水平较高且近期担任教育工作;
3.须签订保密责任书;
4.有亲属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教师不得参加命题工作。
三、命题要求
1.命题应题意清晰,措词准确。因考试时不允许考生携带参考书,故试题中应提供答题时必要的原始数据、图表等资料;
2.须命制A、B两套试题且难度相当,同时应确定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;
3.试题满分为150分。每道题的分值须在试卷上标明;
4.须使用非联网的专用计算机进行命题。命题完成后,命题教师须将A试题、B试题、参考答案、评分标准分别密封,同时不得保留试题副本、草稿纸(含电子文本)等材料;
5.命题教师不得参加任何有关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补习、辅导活动,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试题内容和命题工作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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